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鹤壁市山城区组织“以案说法”宣讲团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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鹤壁市山城区组织“以案说法”宣讲团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

【字体: 】   发布时间:2008-03-27  点击次数:542  【打印本页】  【关闭窗口】    
 

 

    一是制定方案,聘请区法院、检察院、司法局、公安局、国土资源局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单位8名普法骨干组成 “以案说法”普法宣讲团。二是深入全区广大农村开展“以案说法”普法宣传教育活动,主要宣讲与农村、农业、农民生活和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,特别是有关土地承包、生产经营、房屋拆迁、宅基地使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,以及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。三是为服务全市中心工作,抽调4名宣讲团成员围绕重点工程建设开展专题性法制讲座。四是普法宣讲团积极参与法律进机关、进乡村、进社区、进学校、进企业等法制宣传活动,推动该区全民普法教育的不断深入开展。据统计,今年以来,该区“以案说法”普法宣讲团共开展法制讲座10余场次,受教育人数1500余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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