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一是以司法所、调委会、法律服务所、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范化创建为契机,形成司法所、调委会为主导,法律援助工作站、法律服务所为补充的司法行政工作网络,为农村提供丰富完善的法律服务。二是在乡镇或村居要道口,结合节假日或集会适时开展涉农法律咨询活动,定期入村举办各类法律知识讲座,同时深入开展一村一师活动,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乡村,为村内重大事项把好法律关。三是公开司法所热线电话,提供上门服务,在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的同时大力宣传普及法律知识,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,让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在潜移默化中逐步增强。四是加强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宣传,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职能作用,为弱势群体开辟绿色通道,降低援助门槛,加大援助力度,尤其是对农民工、孤寡老人、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上门服务。五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,协助村委会加强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制度建设,通过法制宣传栏、广播等方式强化农民的法制观念,大力夯实法制基层基础建设,为农村的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