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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昌市司法局设立法律援助农村(社区)工作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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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昌市司法局设立法律援助农村(社区)工作室

【字体: 】   发布时间:2008-05-05  点击次数:267  【打印本页】  【关闭窗口】    
 

 

   近日,许昌市司法局在全市部分农村(社区)设立法律援助农村(社区)工作室,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延伸。这项工作由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开展,各县(市、区)司法局具体负责选拔业务水平高、责任心强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,在本辖区确定一个以上的行政村或社区作为联系点,设立法律援助工作室。工作室工作人员负责该村(社区)居民的法律援助申请办理,开展法律、政策咨询、普法及法律援助宣传工作。工作室工作人员每年更换一次,不得重复或与他人交叉重复设立。在设立工作室的村(社区)的显要位置设置不少于3处的公示栏,公示工作人员照片、办公地点、办公及个人电话。年底由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对工作室工作人员进行考评,工作室所在村(社区)要出具鉴定意见,鉴定意见将作为对该名工作人员考核的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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